公告
自108年1月1日起報廢財產申請流程及表格修正,申請報廢財產(1萬元以上)時,由本組財產管理網路服務系統登入,原列印出報廢單3聯,將改為報廢申請單(1張),財產減損單3聯(共4張),請一併核章。
1.報廢申請單(1張),財產減損單共分3聯,第一聯為存根聯(保管組)、第二聯為登記聯(主計室)、第三聯為通知聯(使用單位)。
2.報廢核准後以報廢申請單影本通知使用單位,待報廢品繳回後,將財產減損單第三聯交使用單位保存。
|
報廢減損流程修正前後對照表
|
步驟
|
修正後
|
修正前
|
1
|
使用端進入財產管理網路服務系統
|
使用端進入財產管理網路服務系統
|
2
|
勾選報廢品項,列印報廢單(一張)、減損單(三聯)
|
勾選報廢品項,列印報廢單(三聯)
|
3
|
使用單位核章(四聯)
|
使用單位核章(三聯)
|
4
|
經保組核章(四聯)
|
經保組核章(三聯)
|
5
|
主計室核章(四聯)
|
主計室核章(三聯)
|
6
|
機關首長核章(四聯)
|
機關首長核章(三聯)
|
7
|
回經保組(報廢單一張、減損單三聯)
|
回經保組(報廢單三聯)
|
8
|
交給使用單位(報廢單一張(影本))
|
交給使用單位(報廢單第三聯)
|
9
|
使用單位將報廢單(影本)及報廢物品繳回(或現地報廢等),
經保組於減損單第三聯備註欄核章確認後,擲回使用單位
|
使用單位將報廢單(第三聯)及報廢物品繳回(或現地報廢等),
經保組於報廢單第三聯備註欄核章確認後,擲回使用單位
|
10
|
經保組依減損單銷帳後製作月報(一式二份)
|
經保組依報廢單銷帳後製作月報(一式二份)
|
11
|
月報及減損單第一聯(經保組存查)
|
月報及報廢單第一聯(經保組存查)
|
12
|
月報及減損單第二聯(主計室存查)
|
月報及報廢單第二聯(主計室存查)
|
13
|
報廢單正本由經保組存查
|
|
|
|
|
|
經營保管組 敬啟
承辦人:經營保管組 游朝生
校內分機:7220
通知日期:108年01月03日